研究生教育
关于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及总结的通知
发布人:乔欣发布时间:2023-05-05
根据《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与考核管理办法》(校研务[2021]25号)文件要求,现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及总结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1.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反馈意见表》、《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》,导师组织考核,考核小组成员不低于3人,由研究生导师、有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、校外导师等组成。考核以答辩形式进行,考核小组依据实践记录、实践报告、实践单位反馈意见、综合表现等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2. 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,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“培养环节模块——专业学位实践栏目”于5月22日前上传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反馈意见表》、《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》PDF版本,导师、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进行网上审核。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,获得相应环节学分,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。
- 附件【附件1.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2.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.doc】已下载次